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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 2024年洛陽市市級工業遺產 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 2024年洛陽市市級工業遺產 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各縣區工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洛陽市推動老工業城市工業遺產保護利用打造生活秀帶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2021〕23號),加強我市工業遺產管理,傳承工業精神,弘揚工業文化,提升工業軟實力,根據《國家工業遺產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24號)要求,我局決定開展2024年洛陽市市級工業遺產申報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洛陽市工業遺產,是指在我市工業發展進程中形成的,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科技價值、社會價值和藝術價值,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工業遺存。 洛陽市工業遺產核心物項包括物質遺存和非物質遺存兩類。物質遺存包括廠房、車間、作坊、礦區等生產儲運設施,與工業相關的管理和科研場所、其他生活服務設施及構筑物和機器設備、生產工具、辦公用具、產品、檔案等;非物質遺存包括生產工藝、規章制度、企業文化、工業精神等。 二、申報條件 (一)以下范圍的工業遺存均可申報市級工業遺產: 1.1949 年以前建設運行,在我市工業發展史上有比較重要地位的文物保護單位,或有較高的歷史價值、科技價值、社會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工業遺存(包括作坊、車間、廠房、管理和科研場所、礦區等生產儲運設施,以及與之相關的生活設施和生產工具、機器設備、產品、檔案等)。 2.1950—1980 年間根據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如“三線建設”)或重點項目(如國家“一五”期間 156 個重點項目在我市布點單位)布局在我市建設并投入使用,現已退出正常生產運行,處于封存或停用狀態的車間、廠房、管理和科研場所、礦區等生產儲運設施,以及與之相關的生活設施、交通設施等。 3.1990 年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我市工業發展史有著重要或特殊地位,目前處于在役或退役狀態的大型工藝設備、廠房、管理和科研場所、礦區(含相關的生活、交通設施)等。 4.1990 年以前由我市企業發明(研發、擬定),由省廳(集團公司、總公司)、市政府以企業名稱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姓名命名的生產工藝知識、管理制度等,受到省部委(集團公司、總公司)、市政府表彰或命名的企業文化等。 (二)申請洛陽市工業遺產,需工業特色鮮明,遺產價值突出,保存狀況良好,管理水平較高,滿足洛陽市工業遺產評價指標(附件 1)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 1.產權明晰; 2.已制定相關保護利用規劃、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并有效實施; 3.確定為洛陽市工業遺產后能夠開展各項保護和利用工作,并自愿承擔后續相關工作所需的資金、人力及其他方面的投入。 (三)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宜申報工業遺產: 1.申報時間內全部或部分工業遺存產權處于變動過程中的; 2.根據工業遺存所在地已批準的規劃或涉及工業遺存產權單位的已生效法律文書,有關工業遺存會因人為因素全部或部分滅失的; 3.擬申報的工業遺存與負面歷史人物、負面歷史事件有較密切聯系,申報工作易在社會公眾中引發負面影響的。 三、申報程序 (一)工業遺產申報遵循自愿原則。工業遺存所有權人(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填報申請書(見附件 2),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遺存項目涉及多個所有權人的,應協商一致后聯合提出申請。申報單位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市直機關所屬單位、市屬國有企業也可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民營(合資)企業也可由市級行業組織推薦申報。 (二)市直單位、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級行業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向我局推薦。 (三)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視情況進行現場核查,經審查合格并公示后,公布市級工業遺產名單。對認定的市級工業遺產,我局將加強遺產資源保護和利用指導,積極支持申報省級工業遺產。 四、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工信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深入挖掘本地區工業遺產資源,積極組織相關單位認真做好申報工作,推薦一批代表性強、保護利用價值高的項目。 (二)請各縣(區)工信部門、有關單位于 4月30日前向我局正式行文推薦,隨文報送申請書及證明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以光盤或郵件形式報送)。 聯 系 人:王黎麗 李巍 聯系電話:63302875 電子信箱:kjk@lysgxj.com 附件:1.洛陽市市級工業遺產評價指標 2.洛陽市市級工業遺產申請書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