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組織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重大變化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重大變化工作的通知 豫高企辦〔2024〕2號 各省轄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科技管理部門、財政局、稅務局,各縣(市)科技管理部門、財政局、稅務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規定,現就我省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變更工作通知如下: 一、變更類型 (一)更名。即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 (二)重大變化。即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無論名稱變更與否)。 二、時間安排 高企名稱變更和重大變化審核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審核的方式。省領導小組辦公室今年擬定于4月、7月、10月集中組織審核。企業向各地提交變更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要求為準。 三、工作程序 (一)企業申請。高企發生名稱變更或者重大變化后,企業應在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向當地科技部門報告,及時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www.innocom.gov.cn/),選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子系統里的“高新技術企業更名”欄目填報申請書,然后提交到“河南省認定機構辦公室”賬號下。按申報材料要求(具體見附件)裝訂好變更申請材料連同電子版提交給當地科技部門進行初審。 (二)匯總上報。當地科技部門協助企業對變更類型進行判斷,指導企業組織變更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出具變更文件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情況匯總表》(見附件-附6,本批次的變更情況匯總表電子版及時發至郵箱),將本批次內所有變更企業的申報材料電子版拷貝至U盤連同變更文件(1份)寄送至省科技創新促進中心。紙質變更申報材料按照高企認定申報材料要求由當地科技部門備案存檔,保存期為3年。 (三)集中審核。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分批次對高企變更類型進行確認并對變更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變更后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變更后不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終止其高企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咨詢電話:0371-69151867、69151869 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371-65721369 電子郵箱:hnsgqrd@126.com 地址:省科技創新促進中心(鄭州市政七街與緯五路交叉口南80米路東金岸大廈六樓618室) 附件: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