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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4年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2024年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和《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辦企業〔2024〕151號)要求,現將我市2024年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擬參與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中小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河南省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滿足《河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豫工信企業〔2023〕45 號)中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五)未被認定為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評價標準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見附件1)。 三、評價程序 (一)企業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線上申請并自我評價,上傳佐證材料。 (二)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擇優確定的原則,負責對企業自評信息和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核查和公示。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各縣區推薦備案的企業進行抽查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請備案。 四、時間安排 企業登錄培育平臺自評時間:8月12日-9月16日 各縣區工信部門備案文件報送截止時間:9月20日 五、其他事項 (一)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評價標準;廣泛動員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持續推動5大產業集群、17條產業鏈專精特新企業規模進一步發展壯大,為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夯實基礎。 (二)企業自愿申報,只需如實、自主填報,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我局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 (三)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和邏輯性核查,指導企業在“培育平臺”上規范填報數據,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有效、完整。 (四)各縣區的備案文件紙質版(含材料審核及實地核查真實性聲明、經公示無異議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電子版(備案文件PDF版、EXCEL格式的匯總表、企業申報佐證材料PDF版)按時報市工信局(企業培育科)。企業申報佐證材料紙質件由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妥善留存備查,無需報送市工信局。
附件:1.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2.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留存備查佐證材料清單 3.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名單匯總表 4.各縣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聯系電話 5.真實性聲明(模板)
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