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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關于開展2025年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評價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辦企業〔2025〕25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河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安排,按照《河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豫工信企業〔2023〕4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決定開展2025年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擬參與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中小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诤幽鲜裙ど套缘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ǘ┓稀吨行∑髽I劃型標準規定》; 。ㄈ┢髽I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ㄋ模M足《實施細則》中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ㄎ澹┪幢徽J定為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評價標準 《實施細則》附件1相關內容。 三、評價程序 。ㄒ唬┢髽I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線上申請并自我評價,上傳佐證材料。 (二)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擇優確定的原則,負責對企業自評信息和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核查和公示,并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請備案。 。ㄈ┦」I和信息化廳對各地備案的企業進行抽查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公告為河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四、時間安排 企業登錄培育平臺自評時間:2月21日—3月10日 省轄市級工信部門備案文件報送截止時間:3月15日 五、其他事項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評價標準;廣泛動員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為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夯實基礎。 。ǘ└鞯毓I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和邏輯性核查,指導企業在“培育平臺”上規范填報數據,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有效、完整。企業審計報告未出具的,可暫用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數據,審計報告出具后,需及時提交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查。 。ㄈ└鞯貍浒肝募ê牧蠈徍思皩嵉睾瞬檎鎸嵭月暶、經公示無異議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按時報省廳(中小企業局),電子版(備案文件PDF版、EXCEL格式的匯總表)發送至郵箱。企業申報佐證材料紙質件由省轄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妥善留存備查,無需報送省廳。 2025年2月21日 |